车祸死人了肇事者会拘留。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可以对肇事司机进行拘留。因此交通事故死人是要拘留的。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恐怖活动 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 、实行 或者在 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 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证据的;
(四) 后企图 、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肇事方承担。
受害人应先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的由肇事者进行赔偿,如果不给,将两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执行。
国家会强制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就是为了预防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时,无力赔付费用的情况发生,如果没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且无力一次性赔付的肇事者,是可以分期给付的。
在交通道路上行驶是有很多未知的风险,因此,国家会强制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就是为了预防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时,无力赔付费用的情况发生。因此,对于交通肇事者,如果造成了重大伤亡,是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如果造成了受害者伤残的发生,则涉及到巨额的伤残赔偿金,此部分费用也是受害者后期生活的保障。如果都以穷来推脱应该负担的责任,那么将会造 人无责,人人自危的境地。因此,除非是自身存在重大残疾且家庭极度困难,一般受害者都是需要这笔费用度过人生的后半生。法律对无力一次性赔付的肇事者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分期给付。
肇事罪没钱赔偿会坐牢吗
赔偿跟坐牢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对方是在违反交通运输 的情况下撞了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这里的情况法院判决赔款属于民事赔偿案件,民事赔偿案件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的。对于被告人确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可中止执行,如果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可以。
赔偿跟坐牢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对方是在违反交通运输 的情况下撞了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这里的情况法院判决赔款属于民事赔偿案件,民事赔偿案件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的。对于被告人确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可中止执行,如果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司机没钱赔的,不构成 ,不会被判刑;即便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没钱赔的,一般也不会加重判刑,反而肇事司机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考虑酌情减轻刑罚。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 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 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规定,按照(一)或(二)的规定从重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酒后驾车的;驾驶无牌照车辆的;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